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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
核心提示
“中國馳名商標”對于很多市民來說再熟悉不過,不過今年五一之后,新《商標法》實施,馳名商標將禁止出現在商品包裝上,也不能用于廣告宣傳、展覽,否則將面臨10萬元罰款。日前,城區一些商超仍有不少印著“馳名商標”字樣的商品,有的印有“馳名商標”商品的廠家已開始更換新包裝。
商場超市:
不少“馳名商標”已隱身
新《商標法》于5月正式實施,生產、經營者不能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
昨日,記者在中州路、工業路等城區一些大型超市的貨架上看到,外包裝上印有“馳名商標”標識的商品還有不少。其中以酒類、肉干類及餅干類最多。不過,與此前相比,帶“馳名商標”的商品已明顯減少。
在超市挑選餅干的李先生說:“產品好,不是馳名商標我也買;產品差,有再多頭銜我也不要。”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名消費者發現,商品是否有“馳名商標”,對他們選購商品影響并不大。
工業路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員說,一些廠家已開始更換包裝,在新進的一批產品中,很多原先印有“中國馳名商標”的產品已去掉相關字樣。
商家:
5月1日后禁進帶“帽”商品
城區金瑪特工廠店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公司會嚴格遵守新《商標法》相關規定,從5月1日起不再進印有“馳名商標”的商品。同時,從不久前開始,他們已開始和供貨商、廠家溝通,要求他們更換包裝。5月1日后,對于庫存量小的“馳名商標”商品,商家將主動下架;庫存量大、未售完的“馳名商標”商品,商家將要求遮蓋“馳名商標”的標識。
據了解,新《商標法》實施后除了增加超市調貨工作量外,對商家方沒有太大影響,但會對一些早就制作好產品外包裝的企業有影響。
企業:
換新包裝后老庫存咋辦
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目前,我市擁有中國馳名商標12件,分別是仲景、西施蘭、月月舒、飛龍、雪陽、華新、華光、天冠、賒店、養生殿、河甲、勁派。新規實施后,對這些企業來說,不少面臨更換包裝的問題。“包裝上不得再有‘馳名商標’字樣對企業影響不小。”河南天冠企業集團工作人員說,首先是庫存問題,這些已是成品的帶“帽”商品咋辦?有沒有一個過渡期來消化,如果沒有,企業的損失不是小數目。另外,企業申請“馳名商標”,是為了宣傳商品和提高企業、產品知名度,如果在產品上不能標示自己的優勢,對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大打擊。
工商:
“馳名商標”與產品質量無關
已經上市的“馳名商標”產品會否從5月1日起下架?相關部門解釋說,據國家工商總局上報國務院的指導意見,2014年5月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并標有“馳名商標”字樣的商品,不予以處罰。
市工商局商標廣告科有關人員表示,“馳名商標”僅僅是一種名稱,用于確保生產企業不被侵權,以免該企業商標在未注冊的領域被冒用。如果某企業商標在一個類別中被列為馳名商標,任何企業或個人都不得在其他類別中注冊該品牌商標。“用‘馳名商標’做宣傳,會造成不公平競爭,也易誤導消費者。”工作人員介紹,“馳名商標”與產品質量沒有直接關系,企業如果想通過申請“馳名商標”做宣傳,是一種誤區。(記者 王 銳 通訊員 孔 峰 丁新華) 載自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