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聞
[點擊量:3404][來源:創選寶官網(www.maria-photography.com)]
2014-03-19
記者從江西省安監局獲悉,近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下發《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稱《實施意見》),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將發揮重要而積極的作用。
據安監部門介紹,實施意見明確將加快小煤礦關閉退出,重點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加快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的煤礦;堅決關閉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礦;關閉超層越界拒不退回和資源枯竭的煤礦;關閉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仍然組織生產的煤礦。對于不能實現正規開采,經停產整頓、限期整改后,逾期仍未實現正規開采的煤礦;沒有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三級標準,經停產整頓、限期整改后,逾期仍不達標的煤礦,依法實施關閉。
同時,嚴把煤礦建設項目核準關,一律停止核準新建生產能力低于30萬噸/年的煤礦,一律停止核準新建生產能力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新建、改擴建煤礦不采用機械化開采的,一律不得核準;現有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等災害嚴重的生產礦井,原則上不再擴大生產能力。嚴把煤礦企業準入關,未通過安全核準的,不得通過項目核準;未通過項目核準的,不得頒發采礦許可證。建立煤炭安全生產信用報告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承諾和安全生產信用分類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產準入和退出信用評價機制。
此外,深化煤礦瓦斯綜合治理,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嚴格執行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達標。發現瓦斯超限仍然作業的,一律按照事故查處,依法依規處理責任人。嚴格煤礦企業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凡不具備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礦企業,所屬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停產整頓、兼并重組,直至依法關閉。
煤礦行業案例: